本报讯从6月2日起,凡福建省公民新生的婴儿,一律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报户口,无须再持计生部门的证明。
据了解,采取这项措施是方便群众报户口,有利于公安部门配合计生部门搞好人口的管理。若个别人出现计划外生育,也要先报户口,对违反《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》的,按照《条例》处理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用你我的匠心,托举起繁盛的中国
[值班总编推荐]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——习近平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“健康丝路”为上合注入新动力
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
【详细】
秦嗣德: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
劳动铸就中国梦
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